现就废止《关于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对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的《关于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予以废止。
作出上述决定的原因是:由于相关政策调整,《关于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奖补方式与现行规定冲突,存在妨碍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的情形。实践中,我市近年相继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福州市培育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直接适用于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关于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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