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3月29日前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商务局(外经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号)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福州市商务局,魏雪锦,电话:0591-8320167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19A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