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7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福州市2023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单(第二批)。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初审、我局复核,确定福州市朴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1企业进入福州市2023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请异议人实名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83201687。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3办公室。
附件:福州市2023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单(第二批)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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