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7-202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前询价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6-10-22 17:5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法律风险,拟开展 2027-202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前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商务局2027-202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单位:福州市商务局。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中标律师事务所需组建专业团队,为我局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重大决策与制度建设支撑

  1.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制度规定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和合法性审核(含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审查、论证建议,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为我局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推进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

  3.参与项目谈判,承担合同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工作,拟定相关法律文件。

  (二)行政执法与纠纷化解保障

  1.参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他监管执法问题的研究讨论,对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2.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3.协助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解决信访事项及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

  4.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对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出具答复意见书。

  5.就涉及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代理服务(代理费用另行约定)。

  (三)日常管理与法治宣传服务

  1.为日常行政管理、内部管理、人事管理等环节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及操作指导,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就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就对外采购涉及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设置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供应商质疑答复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妥善处置采购过程中的争议、投诉事项、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对合同履约变更、补充协议、终止解除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等。

  4.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提供两次以上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指派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律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律师行业管理规定,近3年内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承办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4.拟指派的服务团队成员能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即时性的法律服务响应时间应当在3小时以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函:明确含税总报价、项目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4.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委托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五、报价递交事项

  本次询价工作仅作采购前市场调研和价格摸底,不作为最终采购承诺。后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正式采购工作。请报价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报价文件密封装订(封面注明“报价文件及律师事务所名称”)送至市商务局法规综合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 4 号楼 931 室。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83212115。

  来访来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5:00-18:00。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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