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26-06-05 10:54

福州新区(长乐区)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商务局“三定”规定,经市司法局审定并报市委编办备案同意,现依法公布福州市商务局权责事项共13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其他权责事项30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6月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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