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快速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项目建设,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充分、安全、有效利用,我局计划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年福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现向有关单位、机构征询了解项目预算价,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福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二)服务周期: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
(三)服务主体:福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预计60个左右(含前期储备、已评审入库和新增申报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完善项目顶层设计。起草管理制度优化提升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调整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日常监管等制度。
(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
1.起草项目申报通知、评审会议通知、公示文件、项目备案报告等。
2.开展项目现场调研,预评估项目实施可行性。
3.预审核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申报方案、申报表、承诺书等,指导完善项目申报方案。
4.组建评审专家小组开展项目评审。
(三)跟踪项目进展
1.向我局和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2.定期开展现场巡检,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方向合规性,指导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资料,并就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四)开展绩效评价
1.开展试点工作绩效评价,起草自评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证明材料。
(五)组织项目审核验收
1.负责委托(并承担相关服务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所有待验收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审核其他第三方评估标准和结果,全面评估工作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行、项目投资、资金拨付、成效等情况,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六)整理试点工作档案。整理归档福州市商贸流通试点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试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档案资料整理。
如报价单位预算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预算报价,报价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其预算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函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机构公章,于2026年3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1020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591-83291635。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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