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市级副食品基地建设,打造保供稳价中坚力量,现请各单位根据《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榕商务保障〔2024〕19号),动员推荐符合要求的肉禽、羊生产基地申报市级直控副食品基地,严格把关并指导企业做好基地申报相关工作。
被推荐上报的基地必须符合《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产品应符合农产品质量相关规定,愿意承担市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储备)和市场监测任务;其中,畜禽基地应在畜禽可养区范围内;2.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主要参考《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通告》(2023年11号)确认推荐;3.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
推荐材料应包括: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报告、基地推荐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部门出具的“非禁养区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涉黑涉恶行为证明”、“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书、“信用中国(福建)”(Http://xy.fujian.gov.cn)上企业专项信用报告。
请各单位尽快落实,推荐报告于2026年1月16日前上报我局,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
附件:1.《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榕商务保障〔2024〕19号)
2.福州市级直控肉禽生产基地推荐表
3.福州市级直控羊生产基地推荐表
4.“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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