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5〕6号)和《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2025年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榕商务物流〔2025〕14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局业务处室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会评审和市商务局局务会议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13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
公示期内,对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处室:市商务局物流工作处
联系电话:0591-8329922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
号楼1330室
附件:2025年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
福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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