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5〕7号)等要求,推动开展3C产品购买补贴,进一步释放3C产品消费潜力,现就福州市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企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并在福州从事商事活动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包含手机或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或智能手表手环;能向消费者开具福州市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要求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并准确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和享受政府补贴金额、商品SN码等信息;具备与服务执行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能配合服务机构将活动商品品类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具备收银时识别产品信息的系统能力;能配合对政府活动先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企业能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3C产品购新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024年以来企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且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承诺补贴活动期间商品价格不高于2024年同一商品的平均价(商品平均价=2024年总销售额/2024年总销售量),如有发现活动期间临时哄抬价格的,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三)经营稳健。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根据政府要求及时提供活动相关的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企业所有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活动期间,参与商家能根据商务部门需要报送销售额、数量等数据。
(四)能主动联合厂家、品牌方叠加优惠让利,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需填报或提供的材料详见“商户报名平台”的相关栏目,主要有:
1.参与活动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所属地区、对公结算账户、经营品类等);
2.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声明2024年以来企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且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声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等;
3.参与活动企业提供相关销售渠道基本信息。
(1)申报线下活动的,提供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门头照片、内景照片等。
(2)申报线上活动的,提供参与活动的线上渠道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其中,以线上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网站等,下同)方式申报参与活动的,企业自有平台的应提供平台ICP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许可证,企业获得平台区域经营权的还应提供获得平台所属企业授权福建或福州区域经营资格相关证明;以线上平台的入驻商家方式申报参与活动的,需提供入驻线上平台并开展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例如:网店首页、资质信息页面截图等。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平台或多个平台的多个网店,所申报参与活动的平台或网店须一一列明,并依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需有税务部门电子公章)》或无欠税证明;
5.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提供2024年6月份起任意一期线上报送数据页面的首页截图;尚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品牌商家(或区域授权企业),可提供企业纳统承诺函,承诺“参与活动后,企业如达到纳统条件,即主动申请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如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将影响次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6.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7.“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
8.简化已入选活动企业(或牵总企业)新增销售渠道(含线下门店、线上网店、线上平台等,下同)的申报手续。对2025年已纳入我市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企业,申报新增销售渠道时,在填写企业(或牵总企业)基本信息后,线下渠道:只需补充提交新增参与活动企业门店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门头照片、内景照片等);线上渠道:只需补充提交新增线上网店或线上平台的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具体详见上述“3.参与活动企业提供相关销售渠道基本信息”相关要求。
(二)在“商户报名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前,允许企业以纸质材料形式通过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其中,上述第1、8项“商户报名平台”要求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以《福州市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4)纸质形式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通过“商户报名平台”线上填报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商户报名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前,允许企业以纸质材料形式通过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二)条件审核。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商户报名平台”中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商户报名平台”未正式上线运行前,审核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并将初审通过企业名单以文件形式推荐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三)按照“审核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由福州市商务局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商务局官网分批公布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及销售渠道,后由执行单位与企业对接设备安装、活动上线等事项。
(四)县区联系咨询电话(以申报主体的纳税所在地认定所属县区):
鼓楼区:0591-87661295(线下门店),0591-87557015(线上销售渠道);
台江区:0591-83209397;
仓山区:0591-83139711(线下门店),0591-63387019(线上销售渠道);
晋安区:0591-88007909;
马尾区:0591-63190352;
长乐区:0591-28922188;
福清市:0591-85222698;
闽侯县:0591-22062235(线下门店),0591-22981827(线上销售渠道);
连江县:0591-26225001;
罗源县:0591-26832276(线下门店),0591-26831113(线上销售渠道);
闽清县:0591-62063675;
永泰县:0591-24812779或0591-24833190;
高新区:0591-38201360。
福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企业承诺书(参考格式)
2.福州市3C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
3.3C产品激活照片要求
4.福州市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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