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7号)、《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4〕44号)等规定,现将福州市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参展推介资助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一、参加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2024中国会展品牌发展大会暨中国会展产业博览会
时间:2024年12月4-5日
地点:北京首钢国际会展中心
组织文件:《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中国会展业年会-会展产业生态发展(南京)大会和中国会展品牌发展大会的通知》(榕商务便函〔2024〕1071号)
二、申请资助情况
1.福州市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登记机关为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申请材料显示,本次推介(参展)费用为3.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7号)有关规定,拟予以1.8万元补助。
2.福州数字会展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登记机关为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申请材料显示,本次推介(参展)费用为2.2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7号)有关规定,拟予以1.1万元补助。
3.福建海丝壹号会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登记机关为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申请材料显示,本次推介(参展)费用为2.2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7号)有关规定,拟予以1.1万元补助。
本公示涉及3家企业,补助金额合计4万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
投诉举报电话:0591-83201697
福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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