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4〕27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组织评审组评审,现将第二批拟认定为“福州老字号”的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31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福州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0591-832935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2室
附件:第二批“福州老字号”拟认定名单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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