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以及《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2024〕110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报送流程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4〕5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申请人于2024年9月16日至11月3日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并经福州市商务、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比对联审,所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7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若有疑问或问题,请及时来电反映(0591—83291635)。
附件:福州市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活动补贴名单(第二批)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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