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确保肉禽、蛋、特色品种等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补助资金能及时准确到位,充分发挥扶持资金作用,请你们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福州市级副食品基地生产任务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24〕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商务保障〔2016〕15号)精神,对辖区内肉禽、蛋、特色品种等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核定情况联合行文报送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
附件: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生产情况确认表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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