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公示
时间: 2024-10-25 17:33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由中国公路学会主办,《中国公路》杂志社承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于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37400平方米,展位数1870个,参展商286家,其中省外参展商277家;参会总人数7207人,其中共693人入住酒店(均为5A级),住宿间夜1376。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37,4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122,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1376*100*150%=206,4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1,328,400.00元。

  2.2023中国医院信息网络大会暨中外医疗信息技术和产品展览会。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的2023中国医院信息网络大会暨中外医疗信息技术和产品展览会,于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17,233平方米,展位数862个,参展商数119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108家;参会总人数为5,009人,其中共1195人入住酒店(均为5A级),住宿间夜3319。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7,233平方米*30元/平方米=516,99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319*100*150%=497,85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1,014,840.00元。

  3.十三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会议暨医疗器械新技术展览会。由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主办,新锐灵动(北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十三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会议暨医疗器械新技术展览会,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4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5,000平方米,展位数250个,参展商数58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57家;参会总人数为2,836人,其中共704人入住酒店(均为5A级),住宿间夜2004。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5,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50,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2004*100*150%=300,6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450,600.00元。

  4.2021中国(福州)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暨2021中国预制菜产业大会。由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会展思尔福展览有限公司、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2021中国(福州)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于2021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11,900平方米,展位数595个,参展商数94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36家;参会总人数为2741人,其中共179人入住酒店(为5A级),住宿间夜347。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1,9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57,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47*100*150%=52,050.00元。

  (2)根据《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实际防疫支出9,054.00元,予以防疫资助9,054.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418,104.00元。

  本公示涉及4场会展活动补助金额合计3,211,944.00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

  投诉举报电话:0591-83201697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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