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和《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物流〔2024〕14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局业务处室审核、专项审计、专家评审会评审和市商务局局务会议研究,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处室:市商务局物流工作处
联系电话:0591-8329922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0室
附件:2024年度省级冷链物流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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