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安全底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操作指南
时间: 2026-08-03 09:43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但回收站点、中转站及分拣中心存放大量纸皮、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火灾风险不容忽视。当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数量多、分布散,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隐患辨识能力不足,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01 合理布局场所 严禁“三合一”现象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独立设置,同一建筑内不得混设加工、分拣、贮存与办公、住宿等功能区域。回收站点内严禁设置居住场所,坚决杜绝生产、仓储、住宿“三合一”违规行为。从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作业区与生活区物理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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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严控火源火种 禁止违规用火

回收场所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磁炉等明火器具生火做饭或取暖。不得以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使用明火烧毁电线绝缘层获取金属导线,不得违规使用乙炔、氧气进行废品切割。对收集的烟花爆竹残留物,须确认完全熄灭后方可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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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规范废品堆放 确保安全间距

可燃易燃废品不得长期大量堆积,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因堆积过密引发阴燃。废品中夹杂的打火机、蓄电池等物品应单独挑出并妥善处理,避免高温辐射或自身故障引发火灾。露天堆场须远离火源,防范烟头、焊渣等外来火源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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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规范用电管理 严防电气火灾

电气线路应规范铺设、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不得直接穿越或搭设在易燃废品堆垛上。照明灯具应与废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避免高温引燃。室外电气线路应注意防护,防止风吹日晒、碾压或鼠咬导致破损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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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配足消防器材 提升应急能力

回收场所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具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能力。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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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加强培训教育 提升防范意识

经营者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新进人员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人人知晓风险、人人掌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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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无小事,防患未然是关键

希望广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对标对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规范作业、守法经营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行业环境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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