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开信息显示,5日起,我省部分退税商店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目前我省(不含厦门市)第一批提供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的离境退税商店有17家,其中福州有7家。
这7家商店包括: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大洋晶典商业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福州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境外旅客在福建省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
除须符合现行离境退税相关规定外,境外旅客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自愿选择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在指定的“即买即退”商店购物;
●承诺于购物后17日内从指定口岸离境;
●持有支持预授权担保功能的信用卡;
●购买的退税物品须由旅客本人携带或托运出境,自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或平潭客运滚装码头口岸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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