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榕办展最高可申请600万元补助
时间: 2024-10-18 09:31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 马俊杰

  日前,福州修订出台了《福州市会展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6日上午,福州市商务局召开“新修订福州会展业两个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上述政策。

   

  自2010年起,福州市会展业便踏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福州在2024年前9个月举办了122场会展,展览规模已达122.58万平方米,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增长38.6%。在会展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也逐渐浮现,福州市政府为此对原有会展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新修订的《福州市会展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促进福州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其中,进一步明确建立协调机制、扶持培育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优化补贴条件,提高补贴标准,聚焦发展国际性展会、海峡两岸展会、全国性展会;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化会展项目及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将有效提升市场化办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会展服务保障水平,提高会展项目资金拨付效率,让办展办会企业尽快获得展会补贴。

  会上介绍,本次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市场化会展项目及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在福州办展办会更实惠、补贴更高。按现有政策,新政策修订出台后,举办会议没有配套展览的要求,企业最高能申请到300万元补贴,会议的规格和档次越高,补贴越高。同时,按照档次和规格进行细分,分为国际性展览、全国性展览、海峡两岸展览等;企业最高能申请到600万元的补贴。经认定的会展项目可获得实际发生费用(展位费、推介会)50%的补助,每场每家企业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此外,申请者在会展项目结束或取得认证30日内(因特殊原因经申请并批复可延长至45日内)向福州市商务局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等流程后可获得资金补助。

  编辑:一醉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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