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商务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职责分工,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将开发区管理机构落实生态环保情况纳入开发区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范围。
3.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职责范围内塑料污染治理。
4.秉承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彻落实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
5.牵头负责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牵头负责组织拟订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查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对外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负责监管成品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向企业内设加油站(点)供油等日常经营行为,督促成品油零售企业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负责对成品油零售企业未建立销售台账以及未按规定销售成品油给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报备机制,了解全市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协调配合机制。
6.配合做好核事故应急生活必需品保障的综合协调工作,应急响应期间配合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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