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抽查结果公示
时间: 2018-06-21 18:54
 

2018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抽查结果公示

 

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指引》,按照《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共同随机抽取2018年上半年外资备案企业“双随机”工作,并开展了对抽查企业的监督检查。现将督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20家: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20家企业,分别为福建联合动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晟视(福建)眼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宗翰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昶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盛茂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福州长通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景协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祥杰电子有限公司、福州弘申电器有限公司、福建奥特莱斯名牌折扣城有限公司、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福州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明晟包袋制品有限公司、中航天旭恒源节能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恒力博纳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铨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百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苍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福州圣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信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3名: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选派我局执法人员3名,分别是高远郑熹刘洁。

三、检查内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所填报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是否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情形;是否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是否履行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验和书面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五、检查情况:517日,向20家外商投资企业发出了检查通知书。其中:

1、现场查验6家。523—25日,我局执法人员赴福建恒力博纳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晟视(福建)眼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昶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福建省苍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福建信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场查验有关材料。经现场查看,并与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信息进行核对,发现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福州昶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备案内容已发生变化,未按《备案办法》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我局当场要求整改,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已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其余四家企业均未发现有违反《备案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的情形。

2、书面检查14家。福建联合动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宗翰贸易有限公司、福州盛茂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福州长通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景协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祥杰电子有限公司、福州弘申电器有限公司、福建奥特莱斯名牌折扣城有限公司、福州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明晟包袋制品有限公司、中航天旭恒源节能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铨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百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圣劢农业发展按规定时间,于525日前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经核对信息,福建联合动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百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备案办法》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我局立即通知企业整改,目前上述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已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其他十二家企业未发现有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十条所列内容的情形。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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