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抽查结果公示
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指引》,按照《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于2017年10月12日在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进行了2017年下半年外资备案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开展了对抽查企业的监督检查。现将督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16家: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16家企业,分别为福清东丰制衣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福建)销售有限公司、福州德利秀斯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高龙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舒斯仪表系统(福州)有限公司、福州通安电子有限公司、福清富群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福州市木王府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榕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乐恒丰塑胶有限公司、福州克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连江旭隆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联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茶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3名: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选派我局执法人员3名,分别是高远、潘昭国、郑熹。
三、检查内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所填报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是否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情形;是否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是否履行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验和书面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五、检查情况:10月12日,在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16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本次抽查的对象。11月17日,向16家外商投资企业发出了检查通知书。其中:
1、现场查验6家。11月21日—22日,我局执法人员赴福州通安电子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福建)销售有限公司、福州木王府木业有限公司、福建联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高龙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连江旭隆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查验有关材料。经现场查看,并与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信息进行核对,均未发现有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第二十条所列内容的情形。
2、书面检查10家。福清东丰制衣有限公司、福州克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茶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乐恒丰塑胶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榕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富群电子五金有限公司、申舒斯仪表系统(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德利秀斯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按规定时间,于11月24日前提交书面检查材料。经核对信息,均未发现有违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修改)第二十条所列内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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