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外经贸工作思路
时间: 2014-02-18 16:37

 

2014年福州市外经贸工作思路

 

一、创新理念,增强合力,进一步优化福州经济国际化环境

1.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理念。一是引导各级、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从经济全球化和开放全域化的大趋势下谋划新形势下开放型经济发展定位、思路和措施,既要善于“引进来”,又要敢于“走出去”。二是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组织水平,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空间,汇聚开放型经济优质资源,培育和提升城市国际化功能,营造一流投资营商环境,推动福州经济国际化进程。

2.完善开放型经济增促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外经贸政策结构,着力在进口贸易发展、重点市场开拓、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小微外贸企业帮扶、国际招商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和基地建设、开发区建设推动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二是不断提高外经贸政策的针对性、互促性和有效性。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简便易行的政策举措,争取扩大国家、省级外经贸扶持资金,务求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改进开放型经济考评办法,创新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外经贸业务考评标准,落实更加有力的奖惩措施,努力营造开放型经济比学赶超的发展氛围。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外经贸审批效能。

3.优化开放型经济服务环境。一是继续开展“四个万家”活动,加强对基层、企业和客商的常态化服务,着力破解一批发展难题。二是不断提高外经贸信息、法律、人才、融资、研发设计等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服务产品,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外贸、外资、外经、外包等业务增促互动机制,加强跨区域、跨行业外经贸合作,形成共享资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推动,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总体水平

1.加大利用外资增促力度。一是继续强化全市外经贸运行分析调度。进一步加强指标运行分析监测,每月定期召开全市外经贸运行调度会。针对完成任务差距大的县(市)区,继续采取走访、约谈方式,共同攻坚克难,加快项目审批、落地、到资。对三大指标影响较大的重点外资项目和重点出口企业,适时分级召开企业调度分析座谈会,掌握总体动态,及时补缺补漏,夯实指标增量。二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各县(市)区和重点开发区外经贸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外资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力度。三是继续完善全市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市及县(市)区分级协调,实行定人负责、定期协调、定时落实。四是加强市与县(市)区招商工作联动,配强、配足招商队伍,切实做到有人才招商、有经费保障、有政策激励、有项目招商,建立“大招商”格局。鼓励更多主体参与国际招商。

2.把握招商资源引入导向。一是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国际招商领域。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招商力度,重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产业高端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制定和实施若干个重点产业、行业专题招商促进计划,力争在优质重大项目引进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继续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招商思路,加强对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力争2014年引进世界500强2-3家。三是拓展我市国际招商领域,完善外资地区总部和功能机构引进措施。加强招商推荐项目收集、策划、储备和推介工作。四是优化招商引资市场结构,巩固台港澳、东南亚等传统招商市场,逐步增加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引资份额,扩大优质、高端外资项目来源。

3.提升国际招商重要载体。一是继续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按照空间布局合理、产业集群特色明显、生态生产生活协调的原则,优化开发区引资布局,提高我市产业国际招商水平。二是提高重大招商活动组织水平,进一步突出“5.18海交会”和“9.8投洽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的实效性。三是抓好部门协作和省市联合、市县联合招商工作,争取全年部门合办和省市联合、市县联办国际招商活动10场。四是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提质,引导民营企业主动承接境外资金、技术、项目和管理,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4.创新国际招商方式方法。一是加强与发达国家(地区)、国际友城、商务部、先进城市商务机构等招商合作,寻求国际招商合作共赢局面。二是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工作联系,争取与10个重点经商处建立双向项目信息交流机制,扩大我市国际招商资源和成果。三是加强与国际中介机构招商合作,挖掘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十大咨询机构招商资源,争取更多优质外资项目落户。四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招商合作,拓宽国际招商信息来源。加强我市国际招商外贸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国内外重要网站,提高网络招商工作水平。

5.优化外商投资软硬环境。一是抓好外商投资常态化服务,推出更多优质服务产品,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外资项目审批效率,破解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用电、环评、审批等难题,改善在榕外商生活环境。二是加大外商投诉协调力度,完善分级负责、限时调处工作机制,提高投诉案件办件率,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三、开拓市场,稳增促调,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稳健发展。

1.提高国际市场开拓水平。一是加强国际市场深度研究,做好信息传递、市场推介、政策咨询、风险预警等工作。二是继续实施鼓励扩大出口的扶持政策。对重点境外展会予以补贴,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开拓新兴市场。继续实行出口信保扶持政策。用好“风险资金池”融资平台,帮助外贸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三是提高广交会、东博会、亚欧投洽会、高交会、华交会等促展、办展水平。四是加快建立我市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我市企业开拓进出口市场创造有利条件。五是鼓励发展对台贸易。充分利用ECFA协议及我市对台优势,重点扶持对台贸易,促进台湾与我市贸易发展。

2.增强外贸产品竞争能力。一是加快福州制造向福州“智造”转变进程,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力。实施出口质量工程,推动传统出口产品转型升级,鼓励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出口新品,不断增强我市产品外销竞争能力。二是抓好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已获批的有关政策,办好“中国钟表产业外贸转型升级专业性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三是鼓励更多企业通过创牌、购牌、租牌等方式扩大品牌产品出口。促进外贸产品研发设计工作,鼓励企业自办、联办境内外研发、检测、设计和认证机构,增强我市出口产品技术竞争力。四是加强外贸产品市场预警和摩擦应对工作,完善政府、行会和企业联动应对机制,培育和提升一批行业型、企业型国际贸易摩擦预警示范点。完善产业安全和预警机制,做好贸易救济和反制工作。

3.培育外贸经营精兵强将。一是加强市县两级联动,在政策扶持、出口退税、通关通检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打造总部型、供应链管理型外贸龙头企业,促使更多企业进入外贸强企行列,力争年出口额超亿美元企业达5家。二是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内外对接的生产、创牌、研发和营销等体系,增强跨国经营和行业带动能力。培育一批外贸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更多外贸企业向复合型业务方向拓展。三是引导广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走专、精、强、特发展之路,在市场开拓、税费优惠、融资信保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外贸“小巨人”。四是加大招商引贸力度,积极招引境内外采购总部、营销中心和进出口主体,重点做好跨国公司、央企、省企和全国外贸500强企业招引工作。组织促企稳贸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回流外贸业务。

4.挖掘多类贸易增长潜力。一是在巩固我市一般贸易优势的同时,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加工贸易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加工效益,逐步向研发、设计、制造、物流、营销等环节提升。二是充分发挥福州保税港区、江阴国家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政策功能优势,积极发展国际中转、采购、配送和转口贸易。三是重视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推动会展、旅游、文化、建筑、物流等特色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四、突出重点,加快发展,进一步促使服务外包产业做强做大

1.推动服务外包集聚发展。一是加强对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园定位和规划工作,明确园区重点发展业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差异化发展。二是充分发挥我市服务贸易协会在政府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桥梁作用,强化协会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功能。三是搭建公共技术平台,满足企业对软件测试、软件研发、设计开发等公共技术平台的需求。搭建公共资金服务平台,以财政投入和风险投资相结合,共同投资孵化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服务外包风险投资“资金池”。四是强化与商务部、省外经贸厅和各主要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联系,建立起畅通的横向联系、纵向沟通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夯实争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力争获得国务院授予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荣誉称号。

2.加大服务外包项目招商力度。一是突出服务外包项目招商重点,主攻重点国家、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提高服务外包招商实效。鼓励我市企业参加意大利数码展、东京动漫展等重要展会,拓展离岸外包业务。完善离岸外包政策扶持措施,鼓励更多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二是加强对国内服务外包企业50强和软件企业100强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招商。积极招引服务外包中间商,为我市引进更多外包企业、外包业务和相关服务。三是充分利用“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和“6.18海峡论坛”的平台,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对外宣传,打造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亮点。

3.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管理机制。一是继续积极推动建立“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统计系统”。二立足商务部统计系统进行我市服务外包数据统计,将服务外包统计工作任务下达到全市各县(市)区、街镇,全方位推动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开展。三是初步形成以企业统计人员为支撑依托、以县(市)区、街镇及园区统计人员为纽带联结、以市外经贸局及外包协会人员为骨干的全市服务外包统计网络队伍,建立起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常态化管理机制,为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四是充分发挥市服务外包领导小组的协调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服务外包工作、发掘动员企业填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服务外包数据统计工作。

4.加强服务外包队伍建设。一是招引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来榕落户,开展高端人才培训业务。抓好服务外包人才招聘活动,扩大引进境内外适用人才、中高级服务外包技术和管理人才。二是与商务部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省外经贸厅、厦门大学等机构寻求合作,邀请专家来榕举办服务外包培训班。三是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服务外包和产业转型知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转型升级和服务外包的政策导向。

五、抢抓机遇,拓展领域,进一步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1.打造“走出去”工作良好环境。一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增强加快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战略认识,把加快“走出去”作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解决经济发展瓶颈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二是强化“走出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走出去”工作责任,完善全市外经工作增促服务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走出去”实务培训。加大“走出去”宣传导向,通过我局网站,及时发布有关“走出去”各项政策和申报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四是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联动协作,共同打造走出去”工作良好环境。利用已建立的对外投资网络专线申报平台功能,使企业在足不出户情况下,向我局预申报境外投资信息资料。

2.拓展境外投资合作空间。一是充分发挥我市在轻工、纺织、服装、电机、电器、建材、电子信息等产业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走出去”,实现原产地多元化。二是支持和引导出口数额大、易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相关行业企业到具有优势互补的非洲、东盟、东欧、南美、中东、中亚等国家投资办厂,分散出口风险,规避贸易壁垒。三是建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在东盟、非洲、东欧、拉美等人口数量多、市场潜力大、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积极参与建设境外投资贸易区,并促其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

3.加强境外投资合作服务。一是继续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已出台的鼓励和扶持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市级财政出台我市境外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二是重点支持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境外研发机构、境外建立销售网络(网点)和承揽国际承包工程等项目。三是引导和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投资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4.大力推动境外贸易网络建设。一是积极鼓励出口导向型的生产企业和流通贸易公司在已有贸易基础的国家和地区设立贸易营销网络(网点)。二是通过建立企业在境外的贸易网点全面融入当地市场,逐步减少贸易链条中间环节以提升贸易附加值和赢利空间。三是鼓励有条件从事服务业的企业到境外开展物流、航运、旅游、文化传媒和中介等投资性服务,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

六、强化机制,合力推进,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带动集聚作用

1.突出规划扶持指导。一是推动开发区结合自身发展条件和优势,确定鼓励发展和重点扶持的产业、产品和技术,按照产业定位招商和布局产业,建设特色园区,促进产业聚集。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区内产业结构,统一产业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带动相关产业的聚集和配套,延伸产业链。三是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开发区等的功能定位,细化主题概念和产业集群招商项目。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外资集聚的示范带头作用,打造成为开放性经济发展的先行先导区。

2.推动产业整合提升。一是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汽车及零部件、移动通讯、电机工程机械等主导型产业集群。二是大力发展半导体照明、软件、铝制品深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鞋革箱包、陶瓷、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液晶显示、微波通讯、智能小家电等特色产业园。三是加快各个产业园区的整合提升。发挥出保税港区、台商投资区扩区、国家整车进口口岸、海关总署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等应有的效应。

七、加强协调,推动开放,改善口岸通关环境

1.继续做好推动罗源湾港区的扩大对外开放工作。继续多渠道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申报工作开展。加大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并在罗源湾港区正式开放未得到批复之前,做好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的申报工作,为罗源湾港区扩大开放夯实基础。

2.推动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开放。积极与各口岸相关单位以及申请新增作业点所在地政府的协调,推动福州口岸开放水域范围内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开放工作,提升港口的竞争力。

3.做好口岸新扩大开放申报工作。按照我市口岸十二规划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做好我市口岸新扩大开放申报的相关工作,重点推动黄岐港区扩大对外开放申报工作。

4.打造良好通过环境。继续贯彻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州政府与福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合作备忘录》。配合省口岸办做好全省口岸通关便利化奖励实施工作,促进查验单位提升服务质量,推出通关便利化措施,为福州口岸提供良好的通关环境。

 

来源: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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