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州老字号”认定及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1-11-04 15: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和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明电〔2021〕1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福州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市商务局制定了《“福州老字号”认定及保护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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