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公示
时间: 2024-11-14 09:55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由福州市洲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会展出面积8910平方米,参展商数164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109家;会议举办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4日,参会总人数为962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115人,共580人入住酒店(为5A级),住宿间夜706。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891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67,3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706*100*150%=105,9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373,200.00元。

  2.2023中国(福建)数字安防产业博览会。由福建省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主办、福州丝凯立谛安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23中国(福建)数字安防产业博览会,于2023年3月24-26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会展出面积7,876平方米,参展商数71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30家;会议于2023年3月24至26日举办,参会总人数为325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253人,共270人入住酒店(均为5A级),住宿间夜378。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7,876平方米*30元/平方米= 236,28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78*100*150%= 56,7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292,980.00元。

  3.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秋季)暨福建美业论坛。由福州市洲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承办的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秋季)暨福建美业论坛,于2023年11月4日至6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会展出面积9,000平方米,参展商数155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114家;会议于2023年11月5日至6日举办,参会总人数为962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260人,共710人入住酒店(均为5A级),住宿间夜1102。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9,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 270,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1102*100*150%=165,3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435,300.00元。

  4.2022中国康复医学会综合学术年会暨国际康复医疗产业博览会。由中国康复医学会主办,新锐灵动(北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中国康复医学会综合学术年会暨国际康复医疗产业博览会,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在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会展出面积5,462平方米,参展商数72家,其中省外参展商数70家;会议举办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8日,参会总人数为2,405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2,170人,共422人入住酒店(含3A、5A级),住宿间夜1052(其中3A级325,5A级727)。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5,462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3,86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25*100+727*100*150%=141,550.00元。

  (2)根据《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实际防疫支出23,175.00元,予以防疫资助23,175.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328,585.00元。

  本公示涉及4场会展活动补助金额合计1,430,065.00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

  投诉举报电话:0591-83201697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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