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中国跨境电商及新电商交易博览会等2场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时间: 2023-01-10 10:24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及《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0〕71号)等规定,现将“2021中国跨境电商及新电商交易博览会”等2场展会申请展会专项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2021中国跨境电商及新电商交易博览会。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福建省自贸国际商会主办,北京冠蕊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21中国跨境电商及新电商交易博览会于2021年12月17日至19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第三方评审,展会面积20,500平方米,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金额61.5万元(20,5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615,000.00元);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规定,因突发疫情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延期举办,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展会,资助资金标准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单个展会资助增幅不超过50万元,给予延期举办的展会资金12.3万元(615,000.00元*20%=123,000元);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规定,给予防疫资助10.25万元(20500平方米*5元/平方米=102,500元,实际防疫支出111,130元)。合计资助金额84.05万元。

  2.2020海西(福建)口腔医学数智产业博览会由福建海丝壹号会展有限公司主办的2020海西(福建)口腔医学数智产业博览会,于2020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第三方评审,展会面积5,500平方米,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金额16.5万元(5,5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5,000.00元);根据《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0〕71号)在疫情期间举办、且符合《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平方米 3 元的场馆场租资助,单个展会场租资助不超过 20 万元的规定,给予场馆场租资助1.65万元(5,500平方米*3元/平方米=16,500.00元)。合计资助金额18.15万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刘德裕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

  投诉举报电话:0591-83201697

 

 

  福州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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