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物流〔2022〕46号)文件精神,经过项目征集、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局现场核验、专家评审以及我局局务会研究,拟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蓝湖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恒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正福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鑫金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翔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煜烁食品(福清)有限公司7家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扶持。现将拟扶持资金安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市商务局物流工作处;
联系电话:8329922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0。
福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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