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于2021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根据其规定,2021年1月1日起举办的展会参照本措施执行的精神,现对2021年“第四届福州元旦车展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博览会”等7场展会的审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第四届福州元旦车展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博览会
由福州天飚广告有限公司申报的第四届福州元旦车展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博览会,展览面积9,000平方米。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9,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45,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45,644.00元。防疫资助金额45,000.00元。
2.第56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仿真植物及配套用品展
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申报的第56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仿真植物及配套用品展,展览面积79,000平方米。
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79,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395,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300,271.00元。防疫资助金额200,000.00元。
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的规模以上(3万平方米及以上)展会,每场给予展会主(承)办方20万元的政务勤务保障资助,本次展会际展览面积79,000平方米,资助金额200,000元。
合计资助金额400,000.00元。
3、2021福建广告标识及景观亮化&个性打印及图文印刷展
由广州迪培思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2021福建广告标识及景观亮化&个性打印及图文印刷展展览面积16,000平方米。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16,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80,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34,000.00元。防疫资助金额34,000.00元。
4、2021年中国(福州)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及应急救援产品展览会
由福州七色彩虹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2021年中国(福州)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及应急救援产品展览会,展览面积8,200平方米。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8,200平方米*5元/平方米=41,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24,610.00元。防疫资助金额
24,610.00元。
5、2021第二届福建动漫数字互动娱乐展
由福建中广华视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2021第二届福建动漫数字互动娱乐展,展览面积9,000平方米。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9,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45,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24,227.12元。防疫资助金额24,227.12元。
6、第37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展览会
由福建中广华视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第37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展览会,展览面积51,962平方米。
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51,962平方米*5元/平方米=259,810.00元,实际防疫支出225,748.00元。防疫资助金额200,000.00元。
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的规模以上(3万平方米及以上)展会,每场给予展会主(承)办方20万元的政务勤务保障资助,本次展会际展览面积51,962平方米,资助金额为200,000元。
合计资助金额400,000.00元。
7、2021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
由福州市洲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报的2021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展览面积9,000平方米。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9,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45,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 11,105.00 元。防疫资助金额11,105.00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刘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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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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