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落实中央及省级商务发展政策,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101号)和《2021年“福酒”体验馆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请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区财政局做好第二批“福酒”体验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1月27日前正式联合行文上报,申报材料电子档可先发送至邮箱:fzsczxc@163.com,逾期视为无申报项目。
附件:
1.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程圣焜,电话:83201687
市财政局联系人:黄庆德,电话:871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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