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督导员外包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年) |
1 |
1-1 |
垃圾分类督导员外包 |
项 |
1 |
4000 |
48000 |
投标公司提出报价 |
地址位于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13层、4号楼9层
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内容为:
(一)工作地点:2号楼:1333办公室对面货梯厅,4号楼:919办公室对面货梯厅。
(二)工作时间:
上午:2号楼:10:30-11:00
4号楼:11:10-11:40
下午:2号楼:16:10-16:40
4号楼:17:00-17:30
(三)垃圾清运时间段:
2号楼:16:40-16:55
4号楼:17:30-17:45
(四)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职责:
1.开放时间实行坐班制;
2.提前熟悉垃圾分类指南;
3.对各处室垃圾分类进行督导、开袋检查,协助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4.按时将垃圾分类桶运至2号楼东侧垃圾分类屋进行投放,并保持垃圾桶清洁卫生;
5.服从局办公室人员的指挥、管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价人需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情况证明。
五、招标文件、报价文件附后。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30日上午),(福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929会议室),福州市商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最终中标方。
八、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商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931
联系人姓名:(于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212037,8312009)
九、报价须知
(1)本次询价采购年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四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报价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应用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未按此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福州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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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市商务局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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