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福州市2019年度跨境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自贸〔2019〕5号)及《关于做好福州市2020年度跨境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自贸〔2020〕9号)要求,按照《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榕政综〔2018〕426号)及《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榕政办〔2020〕18号)规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企业申报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跨境电商扶持资金项目。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专项审计等步骤,确定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跨境电商扶持资金拟扶持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对扶持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自贸区处
电话:0591-83251692
邮箱:fzzmqbgs@126.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9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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