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4-01-12 1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由福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可在“福州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2120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实现主动公开信息文件交接流程的电子化登记和规范性文件的确认。

  (二)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件,历年累计715件;向市档案馆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7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在统计时间内需按时办结5件,实际办结5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7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做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的更新,确保了社会公众对全市商务工作的高效了解。2023年全年网站信息发布637篇(不含引用数据),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2.回应公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12期征集调查,共收到意见及反馈52条,反馈征集调查结果12篇;共发布政策解读共17篇,其中图片解读2篇、解读材料14篇,媒体评论1篇。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发布了《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明确了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定化,不断提升整体水平。维护保障市直部门惠企纾困平台保障政策文件14篇。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2023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819件,办结封存件755件(满意率96.08%)、受理来信来访16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6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政策解读三同步执行不够到位问题,解读的形式仍然有待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工作宣传和引导,努力做好三同步工作,并与相关媒体积极配合,呈现丰富多彩的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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