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2018年7月,我局下发《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严肃重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商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涉及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商务经济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及时公开。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流畅。
11月,我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出台《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榕商务综〔2018〕97号),讨论修订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局主动公开制度,适宜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规范申请答复的格式和流程;完善预先审查制度,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务公开内容涉及多科室的,在发布前及时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准确一致。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2018年,根据市法制办、审改办推行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我局权责清单已全面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在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网页上向社会公众公开。《福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共13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57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用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内部审批1项、其他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责事项32项。2018年11月,根据局内设处室申请,我局重新调整权责事项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经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流程审核通过后,已再次向社会公开。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委提案28件,均按时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和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其中,政协回复主动公开件4件,依申请公开22件,不予以公开2件;人大回复主动公开3件,依申请公开5件。
政府采购全流程透明化。政府采购全流程透明化。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直接采购8批次,合计金额150578元,由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公开;另通过本局网站公开询价自行采购3批次,合计金额306020.56元。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及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11月30日,林汉隽局长带领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自贸区处、服务业发展处、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人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电子商务与海淘、代购、商业预付卡消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闽菜复兴等热点话题与市民朋友进行直面交流,有效传递我市商务经济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机制。我局重新修订《福州市商务局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办法》,要求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我市商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局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认真制定福州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已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3人次,完成91家企业的检查,已完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市场、商业特许经营、零供公平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拍卖、汽车销售、展会、零售商促销行为、二手车、家庭服务业、美容美发业、家电维修业、洗染业、餐饮业对外劳务、外商投资备案、再生资源回收、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旧电器电子、对外劳务、购物袋有偿使用等事项的检查工作。本年度《福州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检查结果均已按要求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的“双随机、一公开”项目中公示。
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2018年全年,福州市便民服务平台12345投诉件,我局共受理1154件。根据“智慧中心”统计至10月份,我局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77%。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由省商务厅所属,是由商务部统一搭建的全国性平台,是商务部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和指挥调度平台,也是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的基础考核内容之一。12312系统平台与商务部系统数据平台相连接,为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根据省商务厅要求,12312系统暂不并入12345热线,12312与12345热线实行两号并存。
切实提高局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指定信息的发布等薄弱部分的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榕政通”服务,实现企业从“最多跑一趟”变为“一趟不用跑”。我局筛选“拍卖企业登记项目变更备案”、“拍卖业务许可”、“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和岸基加油点经营批准证书核发初审”、“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和岸基加油点规划确认审核”、“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一般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的审核发证”等6个事项全流程网办,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一趟不用跑”。通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宣传、辅导,2018年以来共有159件办理事项使用“榕政通”,12件办理事项通过“榕政通”服务实现办事“一趟不用跑”。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我局按照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和公共事项共19项办事指南,事项与权责清单建立关联,做好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等工作,同时及时做好动态态调整工作。经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审核同意,发布省、市网上办事大厅,方便企业查询和办事。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遵守中心纪律,做好请假等手续,上下班签到;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主动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当场办结率。我局主动压缩审批时限,目前窗口办理事项的承诺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8%以内,单个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今年新增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等2个事项列入即办件办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事项优化流程,取消现场踏勘环节;压缩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至4个工作日。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办件。筛选拍卖业务许可、拍卖企业登记项目变更备案、一般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的审核发证等三个事项列入全市第一批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试点。同时,认真梳理、规范三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范本,目前,已有6件业务通过告知承诺制完成审批服务。三是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为做好衔接、落实,我局主动与省商务厅、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接,了解业务系统与省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情况。同时,第一时间组织县(市)区、高新区业务骨干开展培训。我局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三个事项于6月30日开始实行“一窗受理”模式。2018年全年,已有120家外资企业通过“一窗受理”完成了企业工商登记及商务备案程序。
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我局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标准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办事指南,上报市审改办、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并在完成审批程序时后1个工作日内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件,历年累计40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为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件;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2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件;工作信息15件;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件;人事任免1件;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件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j.fuzhou.gov.cn/zfxxgkzl/gkml/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3月20日,沈鹭滨副局长带领法规综合处、行政审批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商务审批、简政放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便利店发展、新零售发展等方面业务进行在线解答。
2018年5月25日,我局在市服务贸易发展促进协会换届大会上宣讲我市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全市服务外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服贸协会会员企业等有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
2018年6月12日,我局举办关于鼓励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沈鹭滨副局长携外资处对《福州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及《福州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进行宣传解读,让境内外投资者深入了解政策内容,鼓励企业用好政策、提振信心、做大做强。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大闽网等20多加省内主流媒体与会并进行了相关报道。
《福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六条措施》(榕政综〔2017〕168号)(以下简称《六条措施》)于2017年5月2日印发。该文件及政策解读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后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调整,造成《六条措施》无法实施。为深入推进措施落实,我局制定《福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六条措施实施细则》于2018年7月2日印发,主要针对解决《六条措施》落地问题,重点就“规范企业”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补贴标准进行详细说明。7月6日,徐强副局长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主持召开政策解读会,为福州市家政企业代表详细解读实施细则。随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多次召开政策解读会,指导区商务局和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另外,印发1000份福州市家政服务业政策宣传手册,收录家政服务业相关的政策措施,发放给各家政服务单位。
2018年8月8日、8月13日、8月14日、8月16日,我局组织服务外包统计培训活动,就服务外包定义及范围、服务外包政策解读和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及操作方法三方面进行讲解,全市商务系统、外包企业、大数据产业园相关人员,共计299人参加。
《关于组织开展家政员和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的通知》与8月21日正式印发。我局于8月24日召集10家家政培训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重点就培训目标和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机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培训监管、审核验收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018年9月26日,我局在第五届“三坊论剑”2018年度论坛上为市电商商会会员企业宣讲我市服务外包扶持政策,160余人与会。
2018年11月22日,我局与软件园共同举办第61届五凤论见“福州市服务外包政策交流会”,邀请专业老师为软件园相关企业人员进行政策培训。
2018年11月23日,我局在橘园创意广场服务外包宣讲会上为橘园创意产业园企业和仓山区商务系统人员进行政策宣讲。
2018年12月25日,我局召开福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陈枝斯副调研员、付群副调研员带队就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与亮点做了介绍和说明,该项工作使得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批发市场、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蔬菜猪肉专卖店等均实现了消费小票(或价签)追加打印可追溯二维码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查询来源信息。国际商报、海都报、中国新闻网、人民网、东南网、福建经济频道、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日报等20余家媒体参会。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共办理投诉咨询件共计1279件。举报投诉件共计497件,其中市级31件;咨询件共计782件,其中市级569件.所有诉求件的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咨询件主要涉及报废汽车、外商备案登记及其他商贸问题等。所有诉求件的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其中,举报件主要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成品油流通、预付卡管理等,咨询件主要涉及报废汽车、外商备案登记及其他商贸问题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受理方式均为网络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咨询对台商贸数及企业原油资质等。我局历年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成,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0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我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主要为非政府信息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没有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我局历年累计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共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
2.网站建设和各类信息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较差。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我局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理顺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流程,确保我局政府网站第一时间获得权威、可公开的政府规章、制度等,切实改善企业和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服务体验。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0 |
40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0 |
40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11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2 |
114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11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 |
103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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