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4-3000-2021-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1-05-27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商务办〔2021〕98号
  • 发布日期:2021-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8号建议的答复
榕商务办〔2021〕98号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1-05-28 09:57

郑书鸿代表:

  《关于倡议节俭用餐的建议》(第1458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餐饮行业建设发展的关心支持,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止餐饮浪费提出宝贵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同市文明办、市场监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从宣传推广、督查整治,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持续推动落实。

  一、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把此项工作与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我市举办“数字峰会”、“世遗大会”重大活动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去年来多次召开全市商务主管部门和重点宾馆酒店文明创建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规范我市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市餐饮行业认真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动、全力推进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20年8月,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餐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的餐饮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做到“三个有”,即:大堂入口有“光盘行动”宣传牌、用餐区域有“光盘行动”宣传海报、餐桌吧台有“光盘行动”提示牌;二是抓好“三类”人员培训,即:点菜员引导顾客适量点菜、服务员主动提醒顾客剩余食品打包、后厨人员菜品尽量标准化烹调不产生剩菜;三是推广“分餐制”和即位”形式上菜,为顾客提供“半份半价菜”、“小份小碗菜”等个性化选择,帮助顾客理性点餐。

  三、积极引导,强化自律

  1.组织各县(市)区的餐饮企业开展签订文明餐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承诺书,其中要求限上餐饮企业在2020年9月3日前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承诺书签订工作进行通报。全市共有超过3万家的餐饮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对违反承诺书的餐饮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为进一步遏制餐桌浪费不良风气,我局会同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导福州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了《福州市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餐桌工作指引(试行)》,对宴席类、自助类、外卖类的餐饮消费活动如何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不良行为提出规范倡议,积极引导餐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身“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活动中。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2020年11月6日,由市委文明办牵头,我局与市市场监督局共同参与,在仓山区万达商圈启动首届福州市全民光盘节暨文明餐桌践行周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同步开展。

  2.安排专项经费,在新华网、新福建、今日头条等多家主流媒体刊登《宣传提示“三个有”提供“半份半价菜”》、《舌尖上的文明我们一起守护》等多篇新闻报道,持续深入报道文明餐桌工作开展情况;向广大市民发送了1000多万条短信,进一步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餐桌行动公众知晓率。

  五、督导检查,狠抓整改

  去年9月以来,我局会同联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230人次,抽查了全市200多家餐饮企业,重点检查各餐饮企业文明餐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现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管理、作出表率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局机关的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标准和审批流程执行。局机关党委牵头,深入开展文明公益广告进机关以及“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全体机关干部签订“承诺书”,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化为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起到表率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市人大代表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吸收采纳代表的建议,按照《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州市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餐桌工作指引(试行)》,着重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止餐饮浪费行动落到实处;进一步宣传发动,营造弘扬勤俭节约社会新风尚;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和培养消费者合理取用食物,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商家提醒剩余食物打包,剩余食物超量收取费用等;狠抓行业自律,督促商家诚信经营,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对查实设最低消费的商家,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餐饮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一如既往对我市餐饮行业献计献策,共同推动我市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徐  强

  联 系 人:于  斌

  联系电话:0591-83299275

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