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5-3000-2012-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2-03-06
- 标 题: 关于报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2]48号
- 发布日期:2012-03-0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经贸(贸发、经发)局:
根据《根据福建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若干规定》,各县(市)、区应定期报送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请各县(市)、区将本辖区内截止至2012年2月29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认真填写汇总,在3月15日前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报我局商贸流通处,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3706943840@163.com。(汇总表格可到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网站下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商贸流通处唐庆华,联系电话:8329313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