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1-3000-2004-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04-10-08
- 标 题: 关于设立统一办事窗口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外经贸办[2004]46号
- 发布日期:2004-10-08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外经贸办[2004]46号
关于设立统一办事窗口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各有关工业集中区、投资区: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企业,营造廉洁高效的外经贸行政许可良好氛围。我局设立了“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事大厅”,并拟于2004年10月10日开始试运行。今后,所有企业申请的办事事项,都要从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受理。望有关部门告知辖区内企业。
办事大厅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
联系电话:0591-83213005、83212986、83253197
传真:0591-83212971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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