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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长乐区)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规范我市商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州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日废止。
福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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