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4-2500-2024-0007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4-12-27
- 标 题: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授予“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店”“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店”称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务服务〔2024〕63号
- 发布日期:2024-12-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商务局,福州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23年以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餐厅”、“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餐厅”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3〕20号),按照主营菜品、厨师团队、经营年限、环境形象、经营面积等五个方面标准,积极组织餐饮企业创建“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餐厅”“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餐厅”,充分发挥了示范餐厅标杆引领作用,推动了福州餐饮行业发展。
经福州市商务局研究同意:决定授予聚春园等25家餐饮企业“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称号;安泰楼等13家餐饮企业“福州鱼丸(闽味小吃)体验示范餐厅”称号;福州大饭店等7家餐饮企业“闽菜佛跳墙体验示范餐厅”称号。
附件:“闽菜推荐示范餐厅”等示范餐厅名单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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