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4-2500-2023-0003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3-05-31
- 标 题: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务保障〔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号)要求,请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标准
支持方向、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等按照《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材料一式两份,A4 版面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需独立规范装订;未要求的材料无须附上。具体如下:
1.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时间进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预计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内容,如有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类别分别说明;
4.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书;
5.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建设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需独立规范装订),审计对象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申报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专项审计报告中应体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详细分类支出情况。
三、申报程序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验收等工作。在开展项目审核及验收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审核。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对象和申报项目需符合《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3号)要求。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排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企业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
3.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式两份,并附《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结果。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
附件:
1.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李绍明,联系电话:8329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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