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 索 引 号: FZ00115-0300-2010-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0-04-12
- 标 题: 关于组织参加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贸发文〔2010〕58号
- 发布日期:2010-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的通知
榕贸发文〔2010〕58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0-04-12 00:00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贸发):
根据闽经贸函市场【2010】209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的通知,于4月26日在北京蓝鸟大厦与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举办“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前往北京参展。为了拓展福州名优产品在北京销售渠道,请各县区贸发局组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轻工日用、家用电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参展并派人带队,届时将提供会上需签约的企业名单,做好我市企业成交情况的统计工作。赴京带队的人员及参展商差旅费、食宿及商品运输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林加平 联系电话:83299275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2010年4月12日印发
根据闽经贸函市场【2010】209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的通知,于4月26日在北京蓝鸟大厦与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举办“福建商品大集(北京)”活动,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前往北京参展。为了拓展福州名优产品在北京销售渠道,请各县区贸发局组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轻工日用、家用电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参展并派人带队,届时将提供会上需签约的企业名单,做好我市企业成交情况的统计工作。赴京带队的人员及参展商差旅费、食宿及商品运输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林加平 联系电话:83299275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2010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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