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7-03 16:09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产业发展,做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用好2025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的通知》(闽商务〔2025〕64号)文件精神,我市现开展2025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工作。

  二、适用范围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及时报送各类相关商务统计报表(含调查问卷)。

  (三)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在“信用中国(福建)”“信用福州”等网站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公安机关涉黑涉恶名单。

  (四)展览会议项目的实施及各类收支、费用期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证书或凭证日期为准);其他支持项目的实施及各类收支、费用期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证书或凭证日期为准)。

  (五)除特殊注明外,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予重复补助。

  三、主要内容

  (一)参加重要展会活动。支持企业参加2025年内举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专业性展览,对参加列入商务部境内外服务贸易类主要展会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根据实际支出参加展会费用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二)境外投资项目合作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通过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对上述企业根据投资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三)重点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品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智库咨询等公共服务。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人才服务平台、云众包平台等4种类型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相关费用支出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对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应系统填报业务执行情况且系统核准数据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根据系统核准的业务执行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五)打造国际化服务品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以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申请专利、版权登记、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广告宣传等,根据实际支出费用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其他事项

  1.原则上,项目单位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低于3000元人民币的不予补助。项目单位所有项目合计支持金额不高于300万人民币。

  2.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将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取消该单位今后三年资金项目申请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福建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4号)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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