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福州市会展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0-12-02 15:40

 

  近日福州市商务局印发《福州市会展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榕商务会展〔2020〕6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要求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2019年6月印发的《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精神,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出台《方案》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市相关精神的要求,促进会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通过对《方案》的落实,积极培育企业诚信经营理念,规范会展企业及主承办方的行为,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是适用范围。本《方案》对会展企业实行的分类分级管理,针对的是福州市的会展企业(办展办会企业)。

  第三部分是信用信息归集。对适用范围内的会展企业进行信用信息归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及其他信息等。

  第四部分是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制度,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价。信用评价满分为11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奖励分10。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即A级为信用优秀,B级为信用良好,C级为信用一般,D级为失信。

  A级(信用优秀):信用评分大于等于90分。

  B级(信用良好):信用评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C级(信用一般):信用评分大于等于65分小于80分。D级(失信):信用评分小于65分。

  另外还有一个一票否决,即经有关部门确定为会展项目组织秩序混乱,发生罢展、闹展,或因举办单位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其主、承办单位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失信)。

  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会展企业采取差异化的方法管理,被评为D级的会展企业不享受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

  第五部分是信用异议和修复。从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角度,规定了信用评价结果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制度。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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