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来,全市复工复产取得较好的成效,据市税务局全市绝大部分行业都恢复达80%以上。但疫情对我市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企业影响较大,疫情刚发生时,为有效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大部分住宿餐饮企业都暂时停止营业。目前,虽然市场需求有所恢复,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消费意愿锐减。从营收情况看,受疫情影响,限额以上酒店客流锐减,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亏损严重。为帮助这些企业度过难关,尽快复工复效,同时进一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制定了这份《通知》。
二、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涉及商务、文旅、国资、城管、工信、财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交通、人社、体育、机关、总工会、供电、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内容共包含两部分12条,其中复工复产6条、促进消费6条。
1.复工复产方面。第一条主要是鼓励营业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恢复正常提供餐饮、会议、培训服务;第二条主要是延长了今年2月份出台的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有效期至年底,同时在本年度内对服务业稳增长措施增量和增幅标准减按70%执行;第三条至第六条主要是在减免房租、水电气支持、金融支持、落实复工用工政策四个方面分别由国资委、水电气三家公司、金融局、人社局对商贸企业予以扶持帮助。
2.促进消费方面。第七条主要是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我局争取到省商务厅为我市提供5000万元额度的促进消费资金支持,并要求我市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配套资金,省市县三级共可配套资金1.5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投放消费券,3000万元用于开展汽车消费月活动)。第八条主要是促进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第九条主要是在疫情期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性酒店举办各类会议和有关活动,并按规定标准安排用餐和住宿事宜。第十条主要是加大引客入榕旅游力度,自,本市旅行社通过组织外地游客,鼓励开展榕城游活动。第十一条主要是鼓励体育健身消费,五一节前发放第一期200万元体育消费券。第十二条促进工会福利消费。
3.促进消费成效方面。此次活动,各部门都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支持,如人社局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企业复工,金融局提供100亿信贷规模支持,文旅局也给出了高于厦门的奖励标准。消费券发放方面,经过初步测算,按照目前1:4的消费券使用标准,将至少能够在短期内撬动5亿元左右的消费,按照阿里提供的其他城市同等消费券使用效果数据,实际效果可能可以达到1:15,也就是可以撬动18亿元左右的消费。汽车消费补贴方面,按照每辆车平均12万元的购置价格测算,将可以撬动12亿元的汽车消费。两者合计,1.5亿元资金大约可以撬动30亿元左右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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