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第三季度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1-04-01 09:02
根据《关于做好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0〕17号)及有关规定,经各区初审、市商务局复审、专家评审,第三季度共有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从4月1日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工作时间致电、来访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流通处
联系电话:0591-832935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2室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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