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60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省级示范商圈和商务特色镇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于6月24日前向我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材料电子版省级示范商圈发送至:fzswltc@126.com,商务特色镇发送至:fzsfwyb@163.com)。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2日
(省级示范商圈联系人:市商务局黄普深,联系电话:83260790,商务特色镇联系人:林剑峰,联系电话:83255820。市财政局联系人:彭丹华,联系电话:8711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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