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16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闽商务建设〔2017〕19号)要求,我市有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福州民天海峡蔬菜批发市场、福州民天海峡果品批发市场、福建华威新西营里农产品交易中心、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列入标准化改造建设,现已完成改建。目前,福州市商务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5名专家对上述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进口一出口”改建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近期,拟对上述4个市场给予财政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2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之前向福州市商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83291635。
福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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