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第四季度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1-08-20 15:09

   

  根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的通知》(榕政办〔2020〕45号)及《关于做好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0〕17号)及有关规定,经各区初审、市商务局复审、专家评审,第四季度共有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从8月20日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工作时间致电、来访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流通处

  联系电话:0591-832935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2室

  附件:第四季度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奖补资金拟奖补企业一览表(27家)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