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非法回收点、拆解场地和拆解行为;交易报废车整车、拼装车行为;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使用报废机动车及其“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回收拆解导致环境污染行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承修报废机动车等非法行为线索。
二、举报方式
福州市商务局:0591-83291635
福州市公安局:0591-1212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0591-12369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0591-12328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0591-12315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91-83327508
特此公告
福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