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5-01-15 1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由福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可在“福州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9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21200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等措施,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公布《2024年度福州市商务局部门预算》、《2024年度福州市商务局(本级)预算公开》、《2023年度福州市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2023年度福州市商务局本级单位决算公开》以及下属单位预决算公开。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件,历年累计791件;向市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76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篇。重视新闻舆论和舆情应对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处置相关情况并通过官方渠道回应,及时办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统计时间内按时办结2件(其中1件为2023年结转),实际办结2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8件。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我局网站完成改版后,经过2024年全年实际运用,充分验证了网站改版的成效,网站界面更加友好、适老化、信息查找更加快捷、迅速,确保了社会公众对我市商务工作的高效了解。2024年全年网站信息发布796篇(不含外链型信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2.加强“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在保证网站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的基础上,加强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建设,积极发布对热点问题的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活动,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10期征集调查,共收到意见及反馈54条,反馈征集调查结果10篇,进一步扩大与网民的互动,畅通民情民意收集汇总渠道。

3.与媒体合作,加强信息宣传。2024年我局与社会媒体协作和联系,做到资源共享、整合宣传,打造新闻宣传新格局,2024年共发布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新闻稿件35条。

(四)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4年,我局一共废止了6份规范性文件,印发5份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1份,均公布在福州市商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修订了《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2024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4545件,办结封存件4206件(满意率99.33%)、受理来信来访18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5

6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三同步执行不到位和解读的形式欠缺仍然是主要问题。

2025年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工作宣传和引导,努力做好三同步工作,并与相关媒体积极配合,呈现丰富多彩的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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