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5-3000-2013-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3-02-04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3〕27号
  • 发布日期:2013-02-0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的通知
榕商文〔2013〕27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3-02-04 00:00

  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013130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西安报废汽车“还魂记”,省经贸委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即通知回看该节目,请你们认真组织职工观看、学习、讨论,对照《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西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回顾这一阶段开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范,加强企业管理。

  重点把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进、管、出”三关,企业对所有进入报废汽车拆解场地的车辆,要按照省经贸委统一印制的《福建省报废汽车回收登记表》、《福建省报废汽车交接登记表》、《福建省报废汽车拆解登记表》、《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回收的报废汽车接收登记表》登记造册,填写完整;报废汽车回收进入场地按规定拆解,拆解记录资料完整,入场的报废车整车、“五大总成”毁形要符合规定并拍照存档;报废汽车“五大总成”解体后严格按规定售往钢铁企业,建立销售合同、销售台帐等“五大总成”去向追踪制度。

  二、在春节前对员工进行一次再教育,学习《央视焦点访谈曝光西安报废车“还魂记”》(文章符后),开展讨论,同时对所属分支机构加强管理和督查。

  三、对正在开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在专项整治中我市商贸、工商、公安联合督查小组对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企业在自查中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201328日前书面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如发现企业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省经贸委有关规定,并按情节予以上报,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特此通知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20132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