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015-07-2008-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 2008-03-25
- 标 题: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贸发文[2008]75号
- 发布日期: 2008-03-25
- 有 效 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
“五一” 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局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五一”节,放假时间虽然缩短,但安全生产任务丝毫不会减轻,接下去的一段时间进入生产的旺季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今年是奥运之年,又是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及局“4.25”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要强化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本单位实际,抓好用火(烟)、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各项预案实用可行;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可靠运行;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和抽查。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每班都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要严肃值班纪律,保证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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